訂購、紅單、正式契約是三張紙,不要只簽其中一張
「先付一筆就留戶」常把訂購、紅單和正式契約疊在一起。文件認錯,後續解約與換約會走錯條文。

搜「預售屋紅單」常同時看到訂購、保留戶、正式買賣契約與換約。相關,但法律效果不同。平均地權條例要求銷售預售屋者收受定金時,應以書面契據確立買賣標的物及價金,且該契據不得轉售。口頭「先幫你留」不能替代這張書面。
這頁在回答什麼,不在回答什麼
這頁只處理「手上那張紙算不算正式契約」。應記載事項怎麼逐條審,見預售屋契約書審閱。能不能解、違約金上限見預售屋解約。換約原則禁止見禁止換約轉售。本頁不重寫那些條文表。
第一次分選案、簽約或履約擔保,回到台灣預售屋怎麼開始。
先認文件,再決定要不要進入審閱
訂購或保留。 現場常先收一筆訂購金並寫戶別。它可能只是保留磋商,也可能已經構成定金書面。先問清楚:標的、總價、能不能退、幾日內要簽正式契約。還沒進入正式契約前,不要把銷售單價當成已成交。
紅單。 實務上常被用來指尚未完成正式契約、卻已繳款留戶的書面。平均地權條例限制這類契據轉售。有人說「紅單可以賣給下一個」,先對禁止換約轉售,不要用民間轉讓當完成。
正式買賣契約。 應記載事項第一點寫明契約由買方攜回審閱,期間至少五日。廣告說明視為契約一部,不得寫成「僅供參考」。審閱清單見契約檢查表。簽約後的現金節點,見訂簽開與工程期款。
只簽其中一張時不要以為已經買到
訂購或紅單被接受,不自動等於過戶完成,也不等於銀行已核貸。產品類型還沒分清時,先回預售、新成屋、中古屋。銷售資訊備查與申報是另一套義務,見預售屋即時申報。
本文不判斷你手上那張紙在個案裡一定算定金或一定可以解約。效力以契約本文、平均地權條例與主管機關認定為準。